泰國《世界日報》7月11日報道,泰國反傾銷工作會議今天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摩托車內胎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其中對中國青島某公司產的摩托車內胎產品征稅反傾銷稅率為30.34%,因為該公司在反傾銷調查中配合良好;而對其他中國公司的產品征收的反傾銷稅率為112.1%,此外還要加上10%的普通關稅。
此案是應泰國摩托車內胎生產廠家聯合會要求而立案調查并作出最終裁決的。另外,由于發(fā)起投訴的3家泰國紙制品公司撤銷請求,加上泰國洪災后紙張短缺,泰國商務部宣布取消對中國、印尼、臺灣、南韓、日本生產的紙制品的反傾銷調查。
此案是應泰國摩托車內胎生產廠家聯合會要求而立案調查并作出最終裁決的。另外,由于發(fā)起投訴的3家泰國紙制品公司撤銷請求,加上泰國洪災后紙張短缺,泰國商務部宣布取消對中國、印尼、臺灣、南韓、日本生產的紙制品的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駐宋卡總領館經商室,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