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全姓男子去到秀峰交警大隊“喊冤”,他出示的31單交通違法“大單”把警員都嚇了一跳。
這31張罰單都緣于同一輛摩托車,車主就是老全?衫先f,他在2004年底就已經(jīng)把摩托車賣了。但是當時雙方僅僅是簽訂了一份轉讓協(xié)議書,并沒有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
問題就出在了這里。交警一查,這輛摩托車從2006年后就沒有再進行過年檢,并從2009年2月份至2010年8月份期間共有31起違法記錄,違法行為都是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共計罰款3000多元。
老全的妻子說,由于時間比較久遠了,摩托車的轉讓協(xié)議已經(jīng)丟失,現(xiàn)在連找買家都找不到了。寄到家里來的31張罰單讓兩夫妻欲哭無淚。面對兩夫妻的求助,秀峰交警大隊目前已經(jīng)加強了路面管控力度,并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路面民警加強對這輛摩托車的查控。
其實類似老全這樣的情況,秀峰交警大隊的業(yè)務處理大廳經(jīng)?梢耘龅,不過老全這31單尤其驚人。所以,各位車主在進行車輛買賣轉讓時,一定要到交警車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變更車輛信息,以保障自身權益。否則買家一旦發(fā)生違法行為、交通事故,原車主是要承擔附帶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