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1日起,國家規(guī)定所有銷售、注冊登記的重型汽油車(發(fā)動機)、兩輪摩托車(含兩輪輕便摩托車)須符合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而在此前,青河工商局與環(huán)保局分別就相關標準進行了多種渠道的宣傳,但事隔一年,剛?cè)胄械那嗪涌h宏達摩托車配件店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了一批國家已明令停止生產(chǎn)、銷售國家第二階段標準的兩輪、兩輪輕便摩托車,工商局在了解到這一情況后,不僅對經(jīng)營者進行了批評教育,還酌情做出了罰款5000元的決定,不達標摩托車也被責令立即返還廠家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