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頻退貨實為“偷龍轉鳳”
近來,商標權利人重慶五湖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學軍接到不少老客戶退貨要求。貨品退回公司,細心的工作人員卻發(fā)現(xiàn)這些退回的摩托車缸體做工粗糙,不像自家生產的產品。隨后,該品牌的打假人員經過多方暗訪,發(fā)現(xiàn)這些“Y貨”都是來自四川鄰水的一家汽摩配件生產車間。
隨即,公司打假人員在四川鄰水城郊一廢棄發(fā)電廠內找到了這家制假窩點,并向北碚區(qū)工商分局舉報。
查獲數(shù)千個冒牌摩托車缸體
接到舉報,北碚工商分局聯(lián)合北碚公安分局治安支隊迅速組織執(zhí)法人員,立即趕往四川省鄰水,與當?shù)毓ど、公安部門對該窩點進行了突擊檢查。在鄰水縣城郊原鄰水火電廠內,當事人潘某及10多名工人正在生產“冒牌”摩托車缸體。
近2000多平方米的現(xiàn)場清點出已生產完成的假冒“WF”摩托車缸體成品950個、“CT”注冊商標的摩托車缸體成品983個,案值金額約6萬余元,另有擅自設計制作的“WF”、“CT”摩托車缸體模具4套和半成品摩托車缸體2811個。
此外,現(xiàn)場還有嘉陵、建設、宗申、大陽、本田、“js”、“dy”、“sunk”等多個品牌摩托車缸體模具,F(xiàn)場查獲包括五湖、云龍、嘉陵、建設、宗申等23個品牌成品、半成品近5000個,及模具多套。
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封了現(xiàn)場,將涉案工具一律銷毀,并扣留了涉案銀行卡13張、存折4個、各種品牌侵權摩托車缸體成品及半成品4744個及相關資料。
砂質磨具鑄出23種“假名牌”
經調查,制假人潘某曾有“前科”。2009年,他因生產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摩托車缸體被鄰水縣工商局處罰。“五湖”、“云龍”的負責人也稱,潘某此前在北碚區(qū)也曾仿冒并銷售其公司品牌產品,遭處罰后轉站鄰水。
“你想要什么品牌,我就可以給你生產什么品牌。”據(jù)潘某交代,這些模具都是用砂鑄成的,鑄模具時會根據(jù)具體產品在其中不同位置刻好商標,然后將材料倒入模具冷卻,再裝入貼有該品牌商標的包裝,一個“名牌”摩托車缸體就算制成了。“這些產品售價在23元/件,而正牌貨則要賣到33-35元/件。”執(zhí)法人員介紹。
經查,這些假冒摩托車缸體都是提前預約生產,主要銷往重慶、河南、山東、安徽等地。
售假逾百萬元移送公安查處
經專業(yè)人員認定,其查獲的產品工藝、標簽普遍與正規(guī)廠家有較大差異。這批摩托車缸體被初步判斷為假冒產品,F(xiàn)場并未查獲銷售記錄。但據(jù)鄰水工商初步統(tǒng)計,潘某已經銷售的侵權摩托車缸體價值達119萬余元。
北碚工商分局經檢執(zhí)法大隊副支隊長唐力表示,該行為屬于自制假冒名牌產品,涉嫌商標侵權。一經核實,將按照《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處罰,對商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案值金額3倍以下罰款。如該經營戶非法經營額超過5萬元,違法所得額超過3萬元,或未銷售產品貨值超過15萬元,就將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產品罪,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目前,因當事人潘某生產銷售侵權摩托車缸體數(shù)量及金額巨大,且?guī)в兄饔^故意,屬屢教不改,且無法提供供銷記錄,該案已移交公安機關偵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