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城運大道、龍興大街、學府南大道、祥云大道合圍區(qū)域
南昌西站地區(qū)是指紅谷灘新區(qū)城運大道、龍興大街、學府南大道、祥云大道四條道路合圍區(qū)域(不含鐵路部門負責區(qū)域)。
《通告》提出,南昌西站地區(qū)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責任制,做好責任區(qū)內的清掃保潔工作,做到門前無暴露垃圾、無出店經營。
南昌西站地區(qū)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路燈、路標牌、供水、排水、供氣、電信、環(huán)衛(wèi)、交通等公共設施,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經常維護,保持整潔、完好、美觀。
客運 出租車拒載、挑客、宰客將受罰
為規(guī)范南昌西站客運,《通告》提出,嚴禁下列違反城市客運管理的行為:出租車拒載或者強行拉客、拼客、挑客、宰客;出租車隨意在下客區(qū)逗留、停車、等客;出租車在營運站點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或者站外帶客擾亂站點秩序;社會車輛擅自在站內從事出租汽車客運;其他違反城市客運管理的行為。
違反城市客運管理的行為,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和《南昌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交通 非機動車要在指定停車地點停放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方面,《通告》提出,摩托車、人力三輪車、畜力車在學府南大道的西站大街口至龍興大街口段(不含)、龍興大街的學府南大道口至龍崗大道口段、龍崗大道的龍興大街口至西站大街口段(不含)和西站大街的龍崗大道口至學府南大道口段圍合的區(qū)域禁止通行。
非機動車(含殘疾人代步車)不得在西站大街的圖強路口至誠信路口段、誠信路和龍興大街的誠信路口至圖強路口、圖強路圍合區(qū)域內非指定停車地點停放。
同時,嚴禁下列違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機動車無牌、無證駕駛;利用摩托車、非機動車(含殘疾人代步車)從事非法營運;拼裝、改裝、無合法手續(xù)或繼續(xù)使用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其他違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行為。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和安全的行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舉措 三部門開通舉報電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舉報。舉報電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12319,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86312678,市交通運輸局86506001。
《通告》提出,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zhí)行公務、聚眾鬧事、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